中安在线讯 据合肥晚报报道,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特困供养服务向综合性服务转型;因地制宜,建设供养机构“特护区”;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全部实行集中供养……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新部署新要求,近年来,合肥市民政局着眼全局,积极探索供养机构改革发展的新路径,不断提升供养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转型升级特困供养向综合性服务转型
近年来,为推进供养机构转型升级,合肥市加快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区域性中心供养机构的服务功能,在有床位、有服务能力、有服务对象、地理位置适中、服务半径合理的区域性中心供养机构拓展服务范围。在确保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的基础上,重点向分散供养对象、低保(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以及重度残疾人等困难老人提供日间托养、短期寄养、特护病床等服务,实现特困供养服务向综合性服务转型。
在推进供养机构设施建设方面,开展环境绿化、路面硬化、设施优化建设,合肥市要求,根据供养对象特点和需求,合理配置健身器材、娱乐设施,开展机构无障碍设施和地面防滑改造,加强餐厅、活动室等公共设施建设,改善机构居住大环境。注重改善供养对象个人居住条件,室内配备保暖、降温设备和电视机、收音机等娱乐设备,改善洗浴设备,改善机构居住小环境。自2016年起,合肥市用两年时间实施消防安全达标改造工程,同时,定期对供养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更换老化电路和用电设施,做到防患于未然,配备防火设施,并要求工作人员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因地制宜建设供养机构“特护区”
为推进医养结合深度发展,合肥市根据机构供养对象基本情况及经济、地理、交通等因素合理规划供养机构内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规范建设、科学管理的原则建设供养机构“特护区”,建立健全“特护区”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和规范服务,按照“特护区”建设的人员要求配齐医护人员,会同同级卫计、人社等部门强化“特护区”运行服务监管,确保服务质量。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建成68个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特护区”。
为满足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合肥市计划到2018年底,每个县(市)、区根据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具体情况设立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全部实行集中供养。部分集中供养人员少、设施不完备的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可结合实际,在尊重现有供养人员意愿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引导到服务质量高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集中供养。
此外,合肥市即将出台《聚焦弱有所扶加快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养护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充分用好现有资源,统筹整合乡镇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护人员力量,有力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和照护服务。
(胡越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