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8月16日下午,《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发布。符合条件的来皖青年人才一年最多可获2万元的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租房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者当月便可领取补贴,补贴按月发放。个人租房补贴领取累计不超过36个月。
补贴对象为在合肥市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人员,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学历为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此外,申请租房补贴者需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合肥市,合肥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按规定在合肥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本次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或手机软件完成申请。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者,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便可按月领取租房补贴。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变更在肥就业单位;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后,重新创业或在本市其他单位就业;租房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
据悉,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旨在吸引和鼓励更多青年人才来肥创新创业,加大青年人才安居保障力度,规范人才租房补贴发放程序。(记者 徐慧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