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合肥一些养殖场,没有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粪便直流,污染环境,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件中有不少对这块情况的反映。对此,合肥市环保局、合肥市畜牧水产局联合印发《合肥市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区、开发区做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搬迁取缔工作,整改时限为6月11日。
规模养殖场(小区)将分类整改
合肥市首先开展了摸底调查,根据县(市)区、开发区上报,全市共有规模养殖场(小区)2189家。部分未配套相应污染防治措施,且禁养区内仍存在畜禽养殖场,城区内还存在小规模的泔水养猪场,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渗坑排放。
合肥市将对全市这些规模养殖场(小区)实行分类整改。统计数据显示,2189家规模养殖场(小区)中,在禁养区的有74家,长丰县24家,巢湖市7家,蜀山区43家。合肥市畜牧水产局立即对涉及的3个县(市)区发督办通知,要求各县(市)区5月15日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进行关闭或搬迁。
这些规模养殖场(小区)中,在非禁养区内尚有582家未建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设施。其中,肥东县106家,肥西县20家,长丰县4家,巢湖市210家,庐江县191家,包河区2家,新站区2家,蜀山区47家。
按照省环保督察要求,今年6月11日前要完成整改任务。县(市)区、开发区畜牧、环保部门会组织验收,将结果上报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市环保局。6月1日-6月10日,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市环保局组织抽查整改情况。6月11日前,上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合肥将建养殖“准入”机制
《方案》中还对一些具体养猪场提出了整改措施安排,如大房郢水库上游李绪春养猪场无治污设施,采取水泡粪方式,雨污混流,直排外环境,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安排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将督促指导长丰县关闭或搬迁。肥西县紫蓬社区曹坊郢村民组养猪场年存栏猪190头左右,现场督察发现位于紫蓬山风景区内,属于畜禽禁养区,无照经营,无环保审批,污水、粪便直排外环境,也将采取关闭或搬迁的措施。
为保证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设立专项整治工作奖励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场关闭、畜禽粪污贮存(处理)池建设、吸粪车购置、沼气工程建设、异位发酵床建设等实行奖补。
整改后,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对现有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发现乱排养殖粪污和乱抛病死畜禽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环保部门要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主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合肥重点强化养殖场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全面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对措施不扎实、整治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对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合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合肥市将构建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三区”划定要求,建立起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养殖“准入”机制,全面提高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通过行政执法、技术指导和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全方位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构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