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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被撞 最后自己却被判了刑

时间:2019-05-30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消息,合肥女子晓丽(化名)正常上班时,被公安民警带走。让其没想到的是,被抓的原因是半年前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而且她还是车辆被撞的一方。4月25日,记者从庐阳检方获悉,晓丽因犯保险诈骗罪被判刑。

2017年6月中旬的一天晚上,晓丽停在小区路边的车被一辆蓝色的高档轿车撞了。原来,驾驶蓝色轿车的李某酒后驾车,接连撞上停在路边的两辆车。其中一辆是晓丽的,另一辆车是王某的。

车被撞了,当然要索赔。然而,晓丽接下来的举动,却让其由交通事故的受害一方变成了保险诈骗犯罪的被告人。

因担心酒后驾车受到处罚,并且保险公司也不会理赔,李某遂向晓丽和王某提出,自己找人顶包欺骗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获取保险理赔,但前提是需要两人配合。晓丽和王某为能获得赔偿,也没多想就表示同意。

商定好后,李某电话联系沈某到达事故现场。随后,沈某拨打了报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电话。在之后的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调查中,上述4人按照约定均进行了虚假陈述,最终骗取保险理赔金14万余元。

2017年9月中旬,保险公司认为该起事故有疑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李某、晓丽等4人陆续归案,也就出现了上面的一幕。

2018年8月底,该案移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认真审查全案证据后发现,无论是保险公司的报案陈述,还是各被告人的供述中都提到了一个名字――李某的妻子何某。其在整个保险诈骗中扮演着主导者的角色――主动引导其他涉案人员按照李某设定的“剧本”进行虚假陈述,欺骗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导致做出错误的判断和理赔。

鉴于何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应当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摸排,该院迅速启动追诉程序,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重点要求查明何某涉案情况。

公安机关经补侦查后发现,相关证据证实何某也涉嫌犯罪。2018年10月下旬,接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后,何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庐阳区检察院审查查明,李某、沈某、晓丽等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骗取保险金共计14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涉嫌保险诈骗罪。遂依法对上述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9年3月底,一审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李某、晓丽等5名被告人均犯保险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不等刑罚,并处6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

晨报记者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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