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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首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判决生效

时间:2019-05-30

中安在线讯 据铜陵日报报道, 近日,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铜官区法院对赵某某等5名诈骗、敲诈勒索一案的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的刑罚,判决结果已正式生效。这是我市首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17年6至10月份,以赵某某为首的五名芜湖人在铜陵、芜湖两地疯狂进行“套路贷”犯罪。他们先诱骗受害人用车辆抵押进行借款,与被害人签订阴阳合同、虚增被害人债务,后找借口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扣押被害人轿车索要高额赎车费,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去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经过近一年的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了这个以赵某某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五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经铜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8年12月27日,铜官区法院对上述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的刑罚;今年2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铜官区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此次公开宣判,是铜官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战果。(张久愿 陈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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