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了我省今年第二季度99名被“终生禁驾”的人员名单。
二季度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逃逸、“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此次99名“终生禁驾”人员中,73人是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再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26人是因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再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99人中驾龄最长的30年,驾龄最短的不到1年,年龄最大的63岁,年龄最小的仅20岁。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两种情形将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终生禁驾:一是因酒后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终生禁驾”之后,当事人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取得驾驶资格。公安交管部门将这些人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名,系统会自动锁定。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此外,第二季度全省新增了225名因涉毒被公安交管部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