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7日讯 据漳州新闻网报道(黄顺平 刘毅莹 李耀辉) 9月16日,漳州市平和小溪服务区工作人员向漳州高速交通执法四大队报警称,他们在监控巡查发现一部黑龙江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正停在服务区A区入口匝道处往高速公路路面和边坡倾倒垃圾,且车辆刚刚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执法四大队立即启动高速公路联动协查机制,执法人员迅速与平和征管所取得联系,要求沿线各收费站稽查人员在该车出高速站口时给予协查,同时执法队员一面前往服务区调取视频监控,将相关视频证据固定下来,一面到漳州高速平和监控中心实时监控该车通行情况,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各相关协查单位。
12点25分执法队员接到平和收费站报告该部车辆在平和收费站口被拦截下来,执法人员立即赶到平和收费站对该车进行检查,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驾驶员徐某承认了在高速上倾倒垃圾的事实。徐某称,9月14日运载西瓜到漳州卸载后,准备到平和再装运柚子,当行驶至小溪服务区匝道时想到车上还有一些剩的烂西瓜和干草,于是就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将一个个烂西瓜和干草丢弃到高速公路路面和边坡,之后就快速驶离了现场,“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待会儿装完柚子就马上离开漳州了,没想到十几分钟就被你们找到。”徐某懊悔地说。
交通执法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目前徐某因违反该条款被漳州高速交通执法四大队进行处罚。同时因为该车在高速上停车的行为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员也同时将案件移交辖区高速交警做进一步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