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7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 家长和学生快看!福州教育局发新规!以后教师要家访每个中小学生,每学年至少2次!从9月起施行!
9月2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福州市中小学家访工作规定(暂行)》
跟小编划重点,也就是说:以后
1.每名学生家庭每学年至少接受2次家访(入户式1次,“一对一约见”1次)
2.每学年班主任家访不低于1/2的学生家庭,该班科任教师对剩余约1/2的学生家庭进行家访。
3.学校应加大对学困生、辍学生、单亲和遗孤学生、生理心理残障疾患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生入户家访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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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中小学家访工作规定(暂行)
为弘扬师德师风,强化我市中小学(含中职校、中小学特教校)家校联系工作,推进协同育人,提升教育质量,制定本暂行规定。
1.每名学生家庭每学年至少接受2次家访(入户式1次,“一对一约见”1次)。校长为家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年段长对本班、本年段家访工作负总责,全体教师参与家访。
2.原则上,每学年班主任家访不低于1/2的学生家庭,该班科任教师对剩余约1/2的学生家庭进行家访。
3.学校应加大对学困生、辍学生、单亲和遗孤学生、生理心理残障疾患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生入户家访频次。
4.家访工作情况纳入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和教育督导、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考核评价范畴,作为教师评先评优工作的参考依据。
5.教师家访交通费用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报销。
6.家访工作有关要求按《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访工作的意见》(榕教德〔2014〕33号)执行。
7.本暂行规定自2019年9月起施行,解释权属福州市教育局。
其实关于家访的问题,福州在2014年已出台过相关规定。
福州市教育局:老师每三年要对学生家访一次
通知要求,学校原则上每三年(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高中)至少完成对学生一次普访,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对特殊群体学生或发生异常情况的学生的家访。城区外或所在县以外学生可不作家访要求,而采取电话、QQ、微信等其他家校联系方式进行。
教师家访还要做到“廉洁家访”,要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接受家长礼物或宴请,不向家长提工作以外的要求,要注意保守学生的家庭隐私;对每一次家访,及时记录,填写《家访登记表》。
对于刚刚发布的新规,各位福州学生、家长、老师,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