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8日讯 据闽东日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宁德市红十字会获悉,2019年度宁德市级红十字大病救助基金将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开始申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可以到宁德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www.ndredcross.org.cn)查阅相关文件并下载市级大病救助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县级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市级救助基金实现病种全覆盖
“救助金额按照‘量入为出,有限救助,每年度的救助金额发放总额不透支’原则执行,如因申请救助的人数增加导致总金额超过本年度基金总额的,将按比例对救助标准进行相应调整下降。反之,则相应上调。”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市级救助基金实现病种全覆盖,符合福建省红十字福万通少儿大病救助项目条件的只能申报省级救助,市级不再受理。所有救助对象一年只能申请一次。
本市救助对象为具有宁德市户籍的五类人员,具体为: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的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的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10万元的重度残疾人(国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5.1分级中一级、二级者);年度住院医疗总费用超过25万元的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内(含两倍)]。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指市红十字会认定的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成员等情形)。
申请时间:2019年11月1日—2020年2月29日
2019年度市级大病救助基金申请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住院医疗费用的计算时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因可能涉及申请材料不全而需要补件等情况,请提前申请,确保申请材料符合救助审核标准。”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提醒。
申请救助时须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及代办人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或申请人委托书)、家庭情况证明材料(有关证件或由户籍地民政办出具)、疾病及费用证明材料(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等)、申请人本人银行存折等。
2014年,宁德市本级建立大病救助基金。2014年至2018年共拨付市级大病救助基金453.421万元,901户贫困家庭受益。市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支持这项面向困难群众的民生工程,让更多贫困人群受益,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发生。大病救助基金以政府引导,爱心企业、单位和各界爱心人士参与的方式进行募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定期公示的管理办法。大病救助基金捐款方式(含网上银行),账户名:宁德市红十字会救助基金,开户行:兴业银行宁德财贸广场支行,账号:136010181200017276,捐赠备注:大病救助。 (闽东日报记者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