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4日讯 据闽南日报报道 “根据递延纳税政策,我们公司共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246万元,极大提振了追加投资、扩大再生产的信心。”日前,绿新(福建)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文淼高兴地说。统计数据显示,自该政策2018年实施以来,漳州市享受到优惠的外资企业共计21户次,涉及税款7555万元,推动外资利润再投资7.56亿元。
所谓递延纳税政策,是指我国对境外投资者从境内居民企业取得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苏先生提到的246万元,正是企业将以前年度的税后利润2400多万元用于再投资所享受到的递延纳税红利。
为有效提升递延纳税政策的知晓度,我市税务部门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摸底调查工作,了解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动向,并逐一开展针对性辅导,提高政策落实精准度,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以大闽食品(漳州)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去年将4000多万元利润转增资本,在市税务部门的全程辅导下,办理递延缴纳预提所得税业务,享受税收优惠金额达445万元,不仅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产规模、降低资金运营压力,据测算还节约财务费用成本约260万元。2019年,该公司将更多资金用于研发创新,产品远销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
今年前三季度,漳州有5户次企业成功办理递延纳税优惠备案,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2762万元,促进外资利润再投资2.76亿元。递延纳税政策成为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我市稳外资的“助推器”。(记者 李润 通讯员 林艺敏 刘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