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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出台七条措施 保障“两节”期间稳生产稳就业

时间:2021-01-03

  台海网12月31日讯 据莆田网报道 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2021年“两节”期间稳生产稳就业工作的七条措施,旨在助力我市工业实现一季度良好开局,促进全市经济稳增长。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在省级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对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10%及以上(新建投产项目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叠加给予增产增效用电奖励。企业一季度用电量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按一季度用电增量(新建投产项目按30%折算)进行排名,给予第1-5名分别奖励30万元、第6-10名分别奖励20万元、第11-15名分别奖励15万元、第16-20名分别奖励10万元、第21-25名分别奖励5万元。我市将在春节期间实施连续生产稳就业奖补政策,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2021年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我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343”重点产业企业以及列入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新增招用员工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和就业困难人员(含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每人1000元,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每人800元,普通工500元标准予以企业补贴,每家企业当年累计补助不超过30万元。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受影响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时段延长为2020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连续两个季度,已享受受影响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不重复享受。

  抓好企业稳工复工工作,对春节期间坚持生产、施工、运营和2021年2月21日前复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建工业项目、工业服务机构给予慰问奖励,用于“两节”期间的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

  措施还激励企业开拓市场,支持相关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积极开展产品推介、互采互购、展览展销、供需对接、协作配套对接、抱团营销等各种行业“手拉手”活动,按照活动规模等情况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持续开展“全闽乐购”莆田促消费行动,聚焦元旦跨年、春节等重点消费节点,用好用足“全闽乐购”正向激励专项资金,推动供需互动,产销并进。

  此外,措施还强调加强职工权益保障,落实工资福利保障政策,指导企业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劳动报酬规定。(湄洲日报记者 林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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