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设的“指路牌”
台海网3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张雄敏)9日,芗城交警在路面巡查中发现,金峰南路、胜利西路等路段多出了数个浅蓝色的交通指示牌,这些路牌并非相关职能部门所设,而且上面还写有某房地产项目名称,这是怎么回事?
为此,交警部门查看了该路段的监控视频,发现3月6日上午一辆小型货车将“标识牌”载到相关路段,在一名男子的指导下几位工人在胜利西路、金峰南路等附近安装了7块“标识牌”。
经查,某房地产企业为将客户指引至售楼部,在广告公司定制了“标识牌”,并要求将其安装在售楼部周边的主要道路。而广告公司负责人林某在接到订单后,并未意识到这一行为的违法性,便直接将“标识牌”安装至指定路段。
最终,芗城交警依法对林某擅自设置交通设施的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并责令其拆除违法安装的所有“标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