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7日讯 据闽南网报道:漳州各区县发布一批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诏安县
近日,诏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3次会议。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批准接受林培利同志辞去诏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同意免去林培利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陈伟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金都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伟明任县民宗局局长;
杨文勇任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吴剑虹兼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
沈鸿宾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林彬鹏任县司法局政工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许柏涛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志强任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沈响森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沈松辉任四都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孙洪辉不再兼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胡波元的县发改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文胜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志敏的县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丽煌的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江萍的诏安一中校长职务;
免去陈民的四都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阮鹤泉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提前退休。
诏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近日,平和县召开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会议宣读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会议免去李茂己的平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邱德利的平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坂仔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卢海滨的平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赖丰富的平和县人民法院霞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庄文才的平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朱杰光的平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吴一儒的平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免去周健民的平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文华的平和县人民法院交通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海金的平和县人民法院霞寨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曾钦良的平和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许春福的平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林玉和的平和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林荣杰、王赐财的平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曾祥紫、黄伟兵的平和县人民法院交通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卢建安、周拱南、吴家敬的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任命卢海滨为平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
任命赖丰富为平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任命庄文才为平和县人民法院交通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任命朱杰光为平和县人民法院霞寨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李茂己为平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任命张海金为平和县人民法院交通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许春福为平和县人民法院霞寨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林荣杰为平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任命曾祥紫为平和县人民法院交通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黄伟兵为平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张子立为平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马淑惠为平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杨斌为平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林庆永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林庆永同志任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戴特鹏同志任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亚中同志任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其漳浦县赤湖工业园区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蔡联合同志任漳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晓莹同志任漳浦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文超同志任漳浦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庄进福同志任漳浦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柯建龙同志任漳浦县赤湖工业园区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漳浦县水利局副局长(挂职)、漳浦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进春同志任漳浦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林广雄同志的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荣斌同志的漳浦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蔡美兰同志的漳浦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职务。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4日
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沈毅琴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沈毅琴兼任东山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林晓彬任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东山县司法局康美司法所所长;
欧阳逸民任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芳达任东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何益明任东山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蔡炳山任东山县司法局政工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徐斌斌任东山县司法局铜陵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林妙群任东山县司法局康美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林全生任东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正科长级),免去其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林龙平任东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沈志贤任东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胡满福任东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锦耀任东山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叶祉源任东山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东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刘志贤任东山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谢艺祥任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秋生任东山县西埔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燕东任东山县铜陵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各平任东山县陈城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孙勇魁任东山县杏陈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建华任东山县康美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秋勇任东山县樟塘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明强任东山县前楼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明利的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财平的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李志鑫的东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林建新的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智端的东山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智勇的东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细辉的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艺峰的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挂职)职务。
免去林成武的东山县民族事务与宗教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文珠东山县审计局主任科员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9日
(来源: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