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7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APP报道 日前,漳州市龙文区政府关于印发相关政策,对低效厂房“腾笼换鸟”将进行奖励。
此次政策适用范围:1.2020年起在龙文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新租赁工业厂房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含办公用房)且当年度销售收入同比租赁期前一年度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
2.企业所属行业为“食品饮料、家居日用、电子机械装备”三大主导产业及相关配套产业,以及5G、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及知识技术密集、带动力强的国家鼓励类战略性新兴产业。
奖励政策为:
1.年度每平方米销售收入超过7000元,给予销售收入0.4%的奖励。
2.年度每平方米销售收入超过8500元,给予销售收入0.45%的奖励。
3.年度每平方米销售收入超过10000元,给予销售收入0.5%的奖励。
4.年度每平方米销售收入超过12000元,给予销售收入0.55%的奖励。
5.年度每平方米销售收入超过14000元,给予销售收入0.6%的奖励。
以上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度对区级既得财力贡献的80%。
本奖励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如无修改,确定有效期为三年,至2024年12月31日止。(来源:新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