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13日讯 据石狮日报报道 4月12日起,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及企事业单位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此次考评分三个考评组进行,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形式,坚持现场检查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全面掌握2020年度受检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情况,切实打牢安全防范措施基础,进一步推动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
根据相关考评细则,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及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评分内容及分值比重有所不同。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考评分值占总分73%、消防安全考评分值占总分20%、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评分值占总分5%、“安康杯”竞赛开展情况考评分值占总分2%。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考评分值占总分80%、消防安全考评分值占总分20%。
具体来看,各镇(街道)辖区内每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扣5分;本辖区一年内发生2起(含2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取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评先评优资格;本辖区内发生1起以上(含1起)较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3起以上(含3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直接“一票否决”;隐瞒不报或不按时上报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直接“一票否决”。对市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考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评分占“大头”,分值达到30分。在消防工作考评方面,也制定了十分详细的考评细则。
据悉,在开展年度考评工作的同时,市安委会要求各单位结合本行业、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严格事故查处,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完成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记者林恩炳通讯员蔡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