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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食药监局:高温天气谨防食物中毒

时间:2017-07-14

市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预警

高温天气谨防食物中毒

  每日甘肃网7月1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连日来,我市出现持续高温天气,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物中毒极易发生。目前,我市正值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及各类重大活动举办高峰时段,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7月12日,市食药监局发布以下高温天气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预警。

  针对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该局要求务必强化防控措施。餐饮服务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经营活动中必须把好以下“八大关口”。首先是严把原料采购关。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以及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其次是严把食品储存关。注意烹饪完成后的熟食品存放温度和食用时间。熟食品等直接入口食品应避免在10℃至60℃之间的温度条件存放超过2小时。一般熟食品保质期在60℃热藏条件下不超过烧熟后4小时。过夜食品必须在10℃以下冷藏,保质期不超过烧熟后24小时。超过24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废弃。再次是严把交叉污染关。原料、半成品、工具、设施设备均须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防止食品、食品加工人员以及食品制作环境、工具、容器、设备、设施间形成的细菌性交叉污染,加工过程中要特别谨防生熟食品、荤素食品间的交叉污染。

  同时,要严把加工制作关。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控制食品加工总量、加工温度和时间。严禁超能力接待、超范围经营。处理食品原料必须彻底解冻、严格清洗,加工食品要确保烧熟煮透。食品加工制作时中心温度必须保持在70℃以上。凉菜加工制作应由专人在专间内规范制作,严格落实“五专”管理,做到当天制作,当天供应;严把餐饮用具消毒关。所有餐饮具、工用具使用前应彻底洗净消毒,并保持清洁;严把人员健康关。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做好晨检,注意从业人员日常自身健康状况,避免个人携带细菌污染食品进行传播;严把场所环境关。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霉设施并切实做好“四防”工作。此外,还要严把应急处置关。

  针对广大消费者,该局建议在外出就餐或购买卤制熟食、凉面、酿皮、冷饮等食品时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干净卫生、安全设施完备,食品安全监督量化评定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购买冷食后应尽快食用,若须存放必须冷藏。包装食品一旦开启应即时食用。夏季高温季节外出到小餐馆、农家乐等旅游景区单位,建议就餐尽量少点或不点凉菜,刺身等生食海产品,慎重选择烧烤、麻辣烫等摊贩提供的食品。

  在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及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就餐后如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留就诊记录,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在家就餐时,蔬菜、水果一定要浸泡、清洗后食用。加工制作用具、餐具、砧板、容器应生熟分开,且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冰箱中冷藏食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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