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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甘肃省生态环境稳中向好 全省优良天数比率82.8%

时间:2019-05-30

每日甘肃网5月29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实习生张丽雯)今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18年,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巩固提升,环境风险态势较为平稳。总体看,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呈现稳中向好趋势。

《报告》显示,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均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其中:2018年全省空气综合质量指数为4.29,同比下降2.1%。14个市州可吸入颗粒物均值为7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均值为34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82.8%,超额完成国家年度目标0.8个百分点;14个市州所在城市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浓度均值均达标;二氧化氮和臭氧浓度均值除兰州市外,其余城市均达标。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Ⅲ类(良好)以上65个,占比95.6%;IV类(轻度污染)2个,V类(重度污染)1个。黄河流域14条河流中,黄河干流等11条河流水质达到优良,蒲河、葫芦河水质轻度污染,马莲河水质重度污染;内陆河流域、长江流域水质优良。除1个地级水源地和6个县级水源地因地质原因造成总硬度等非污染因子超标外,其它25个地级水源地、90个县级水源地水质优良。水质优良比例为94.7%,超额完成国家年度目标5.2个百分点,全省无劣V类水体。18个重点监管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为10%;城市建成区18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94.04%,超额完成国家年度目标14.04个百分点;35个地下水国家考核点位水质极差比例为8.57%,低于国家控制目标22.83个百分点。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年未发生重大土壤污染和农产品超标事件。全年共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5起,其中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起,均得到有效处置。

今年,全省各级政府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始终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紧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发展壮大生态产业,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新路子,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甘肃良好形象的发力点,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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