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及服务范围
3家医院获得OPO资质
每日甘肃网3月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3月2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发出《关于调整甘肃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及服务范围的通知》,重新调整并确定了3家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及服务范围。
省卫生健康委经综合评估取消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九四 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并重新调整确定了甘肃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3家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及服务范围。
甘肃省人民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服务范围:兰州市西固区、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临夏州,定西市。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服务范围:兰州市安宁区、七里河,天水市,平凉市,陇南市,甘南州,张掖市。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服务范围:兰州市城关区,皋兰县,白银市,庆阳市,酒泉市,嘉峪关市,武威市,金昌市。
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OPO要严格按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基本要求》对标对表,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制定相关工作程序和流程,并明确责任人。同时,各OPO要强化提质增效工作,按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质控控制指标》,每年12月20日前形成OPO质控报告并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将按照相关规定,每年对OPO进行绩效考核,并全省排名,对绩效排名差的给予通报,必要时取消OPO资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田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