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礼让行人”纳入地方性法规
人大代表支招应对斑马线“车人抢道”顽疾
道路交通秩序,是一座文明城市的重要指标,也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点之一。近年来,兰州市在文明出行方面,在对“中国式过马路”不良行为的管理方面还是有效的,修了很多过街天桥,斑马线前安装了很多信号灯,同时,增加了人员引导,加大了管理力度,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出行意识,培育了市民文明出行的习惯,但相对车辆不让行人过斑马线现象管理相对薄弱。
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但在斑马线前,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文明出行。市人大代表杜擂升等人在深入一线多方调研时发现,在一些没有安装红绿灯的路口,驾驶员很少自动减速,让行人先通过,多数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有的驾驶员行驶到斑马线前非但不减速,而是与斑马线上的行人抢道行驶。
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在全社会倡导文明交通新风,使每一位驾驶员都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是文明城市创建亟待解决问题之一。杜擂升等人大代表提出以下几点应对建议,希望相关部门研究采信。
1.出台和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把斑马线“礼让行人”纳入地方性相关法规,有法可依,让驾驶员都能自觉摒弃无视法律的陋习。
2.加大整治措施,在相关路段增加安装和实现斑马线可控红绿灯,由欲过斑马线的行人自行控制,同时,安装交通监视电子眼,加强监管,杜绝在斑马线前汽车鸣笛、见到行人过马路就加快车速,解决让行人无法过马路顽疾。
3.营造礼让斑马线的良好氛围,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开展相关“文明出行”和“礼让斑马线”活动。建议集中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市文明办、市公安、市交管等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创建活动以及市民参与的“文明出租车”和“文明司机”评选活动,从各个层面推进文明交通活动。同时,市文明办联合交警、运管、车行等相关部门对公交、出租车司机开展礼让斑马线的专题教育工作。对不文明出行行为,媒体适时开辟曝光台栏目更好地推动全市市民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文明驾驶意识。
4.共同致力于打造一个和谐畅通的文明交通环境。建议公交车在经过斑马线时,规定司机尤其是公交车在距离斑马线50米处,减速到15码以下,慢速驶向斑马线;所有车辆遇行人通过时,主动停车,文明礼让,不抢道行驶,尤其规定公交车、出租车、机关、单位人员车辆以及公务车辆带头,在通过斑马线前,见有行人欲过斑马线或已经行走在斑马线上,驾驶员应自觉在通过斑马线前减速、停车礼让行人通过。
5.礼让斑马线不仅是一种行车文明,更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建议严格惩治手段,多管齐下。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按规定减速、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建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和省市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处100元罚款并记2分。同时,建议我市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在学校、医院门口等重点区域利用智能系统,结合流动拍照方式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对不礼让斑马线行为的处罚。
□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杨贵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