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警市区二大队查处了一宗驾驶员无证并且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该驾驶员做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3200元的处罚。
据交警市区二大队一中队指导员翁海青介绍,4月8日下午,他们在湘桥区桥东街道东兴路韩江大桥下设卡,查纠各位交通违法行为。16时30分左右,一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东兴路由北往南行驶,行驶到设卡路段时被民警拦下接受检查。民警当场要求其出示驾驶证,但该男子称没有携带。“此外,在与男子交流时,我们发现他说话张口闭口都是酒精气味,有喝酒嫌疑,于是,将他的车辆进行暂扣并带他回大队调查。”翁海青说,经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该男子的呼气检测数据为5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驾驶人名叫王某才,男,今年53岁,揭阳人。4月8日下午13时左右,王某才在意溪一工地内吃了约二两白酒。15时30分左右,他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载妻子欲往市区,途经韩江大桥下设卡点时被交警查获。
经调查核实,王某才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机动车,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2日下午,市区二大队对王某才作出罚款32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顶格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