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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华侨试验区项目用海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全部完成

时间:2017-04-18

    近期,省海洋与渔业厅在汕头组织召开了华侨试验区东部城市经济带12个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专家评审会及5个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专家评审会。经过审查和讨论,17宗项目用海顺利通过海域使用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专家评审。

    截至目前,项目用海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已全部完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汕头此次对用海海域的规划不仅体现了新的围填海方式和理念,增加了亲水性和岸线景观,而且还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采取了相关的措施。

    政府主导区域建设用海行为全国少见

    华侨试验区东部城市经济带项目是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是创新城市开发模式、实现城区扩容提质,打造粤东区域中心城市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汕头正在全力打造的华侨试验区的核心区和起步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早在2007年5月,在汕头市政府的组织下,《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于2008年得到国家海洋局的批复。

    区域用海规划有什么特点呢?中交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区域用海规划是全国为数不多由政府主导的区域建设用海行为,用海规划体现了新的围填海方式和理念,增加了亲水性和岸线景观。”

    据了解,华侨试验区东部城市经济带项目以河口治理、海堤建设为切入点,西起海湾大桥,沿海岸往东至澄海莱芜岛,横跨龙湖、澄海两区,东西长13公里,南北纵深1.5—2.5公里,规划面积约24平方公里,其中围海造地面积20平方公里,静态总投资约230亿元。

    该项目规划用海总面积1885.4公顷,规划包括新津、新溪、塔岗围3个片区。规划定位为汕头新城市中央商务区,以商务办公、高端商贸、总部经济为主,配套居住、文化、旅游、休闲等功能。规划区内可利用的陆域面积只有几百公顷,因此,区域用海、围海造地成为解决东部城市经济带建设用地需求的有效途径。

    规划区域用海,将通过对新津河及外砂河河口进行治理,提高汕头市的防洪(潮)能力,为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防洪安全保障;滩涂资源开发一方面要解决汕头港航道疏浚和河口治理泥沙的出路问题;另一方面要为汕头市的发展提供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

    目前东海岸新城项目累计投资超140亿元,已完成围海造地工程,形成海堤24公里。截至2017年1月,东海岸新城已成功出让土地11宗,出让总面积2040.97亩。

    42宗具体项目已有25宗完成用海手续

    2006年,为加强围填海管理工作,国家海洋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区域建设用海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8年,国家海洋局、省海洋与渔业局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相继出台了“海十条”政策。

    “项目紧紧抓住机遇,在区域用海总体规划获批后,按照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远近期结合、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在依据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首先组织开展了整体围填海活动,为加快项目审批,东海岸新城按控规分成42个独立用海项目,并根据东海岸新城建设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对规划范围内具体用海项目开展用海申请报批工作。”中交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项目根据城市控规,共有42宗具体用海项目,总填海面积约1479公顷,目前已完成用海手续25宗,累计缴交海域使用金超过9亿元;剩余的17宗项目已全部收到省海洋与渔业厅同意开展用海前期工作的批复。

    用海与生态保护相结合

    “项目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采取了相关的措施,包括按规定相继开展了海砂开采监测,海洋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区相关海域区域流态、泥沙运动监测和海岸海床侵蚀动态监测等海洋管理要求的配套工作,此外,抓好海洋与渔业资源环境修复资金的筹措,积极投入资金实施渔业增殖放流,启动外砂河口顺坝工程,为保护河口红树林湿地公园预留拓展空间。”中交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其中,华侨试验区东部经济带新津外砂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工程是广东省发改委批准的《韩江河口治理规划》中的重点建设项目,位于区域用海规划范围内,工程位于韩江三角洲河网出海口区域,通过河口治理和滩涂围垦开发等工程措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该工程于2008年8月经广东省发改委《关于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津外砂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该工程与区域建设用海相结合。”该负责人说。

    争取今年完成剩余17宗用海项目用海手续

    近期的评审论证会分别组成了海域使用论证专家组和海洋环境影响评审专家组,并邀请了海军东海舰队、广东海事局、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广东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汕头市海洋与渔业局及汕头市相关单位参加会议。

    专家组和与会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代表介绍项目工程概况和论证单位代表介绍《论证报告书》的内容后,进行了审查和讨论。

    专家组一致认为:12个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从海域使用角度考虑,给出的结论可信,经补充完善后可作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用海的依据;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考虑,5个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给出的评价结论总体可信,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经补充和完善后,可作为海洋主管部门审批的依据。

    截至目前,项目用海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已全部完成。“剩余的17宗用海项目在国家海洋局和广东省、汕头市海洋部门的支持下,将有计划地往前推进用海手续的办理,争取2017年完成剩余17宗用海项目的用海手续。”中交汕头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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