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广东新闻

补办手续 两类“违建” 可“转正”

时间:2018-07-20

  日前,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涉及已建房屋补办手续的优质产业、公建和民生项目规划手续办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有两类“违建”项目可以申请补办手续后成为合法建筑。此举在东莞尚属首创。《通知》从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重点解决三类项目的历史问题

  按照《通知》,可补办手续成为合法建筑的两类“违建”分别是: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过程中,发现用地范围内存在现状违法建筑,且现状违法建筑不存在影响规划实施的建设项目;2017年2月10日前已建成,属于东莞市镇重点企业(以纳入市重大项目目录为准),东莞市级倍增试点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以纳入市级倍增试点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目录为准)及其子公司、关联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主要控股公司),经市政府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上市后备企业,以及公建和民生等可以纳入市补办政策范畴,但尚未通过补办总表审查的建设项目。

  《通知》指出,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行政,用足政策”“突出重点,分类解决”这三个原则来处理。重点解决优质产业类项目以及公建、民生类项目的历史问题。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审批效率,加快工作进度。

  项目补办手续要分类办理

  在“违建”项目申请补办手续方面,《通知》提出三个类型的项目办理要求,分别是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尚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在规划核实阶段的项目。

  对于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市补办程序完善手续,且现状违法建筑经鉴定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市规划局将发函告知市城管局相关情况,明确这些违法建筑不影响规划实施,可以补办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东莞市规划局发出告知函后直接办理该项目新建建筑物的规划许可手续,以及补办现状违法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对于尚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承诺按照市补办程序完善手续,且现状违法建筑经鉴定使用安全的前提下,东莞市规划局将发函告知市城管局相关情况,明确这些违法建筑不影响规划实施。东莞市规划局发出告知函后直接办理该项目新建建筑物的规划许可手续。

  在规划核实阶段的项目,在违法建筑面积较小(认定标准参照市规划局批后管理的误差许可值,按照项目大小从200至400平方米不等),且违法建筑经鉴定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经东莞市规划局认定属于批后管理误差情况的,直接补办该建筑的工程规划许可,不再将该情况函告市城管局。

  

  • 上一篇:东莞8月起市属及三甲医院拟停止门诊输液
  • 下一篇:东莞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进入后半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