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远召开文明村镇创建暨乡风文明建设现场会 今年全市铺开文明村镇建设
九龙镇12个村居委党支部书记承诺带头遵守乡村文明十二条。陈咏怀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咏怀)7月19日上午,清远市文明村镇创建暨乡风文明建设现场会在英德市九龙镇召开,清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崔建军在会上提出,各县市区要党建为抓手,推动农村基础、产业和精神文明三大方面的建设发展,以此来引领乡村文明建设,实现乡村振兴。
现场会还举行了清远“乡村文明十二条”发布仪式,在全省率先推出“乡村文明十二条。”这意味着,继“清远文明十二条”后,清远乡村也有了自己的文明行为规范。
将“乡村文明十二条”打造成清远特色“村规”
“我承诺不乱扔垃圾,不焚烧垃圾”“我承诺不乱搭乱建”……在当天的“乡村文明十二条”发布仪式上,九龙镇12个村居委党支部书记分别上台承诺,将以清远“乡村文明十二条”作为未来村子发展的思想行为准则。
“我们在新农村建设方面也是遵循着类似‘乡村文明十二条’的思想准则来建设,但是都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少方面做得还不够。”九龙镇寨背村党支部书记陈凤仙说,如在卫生方面,有些村小组要村委干部时常督导才行动,一不留意就回归原样。“现在有了‘乡村文明十二条’,下一步将会在全村进行广泛宣传,并落实好保洁员和定期打扫卫生等相关的制度。”
“希望通过本次活动,形成清远乡村文明的特色,打造‘文明乡村品牌’。”清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戚华海表示,近年来,清远农村通过农综改和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面貌焕然一新,村民精神面貌同样发生着变化。
戚华海要求,接下来各单位要开展多形式、多样化、持续化的宣传推广活动,扩大“清远乡村文明十二条”的知晓率,并通过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活动广泛传播十二条、践行十二条,让“乡村文明十二条”在清远大地上传扬。
乡村文明建设三步走
现场会还对全市乡风文明建设进行部署。会议指出,乡风文明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也是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结合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突出抓好农村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镇、文明村创建活动。
按照最新修订的文明村镇创建标准和乡风文明建设标准,各县(市、区)在8月底前各打造2个文明镇、2个文明村示范点,然后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确保年底清城区、清新区文明镇创建率100%,达标率80%以上,文明村创建率100%,达标率70%以上;其他县(市)文明镇(乡)创建率100%,达标率50%,文明村创建率100%,达标率50%以上。
清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崔建军强调,各县市区要立好“产业发展”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两根柱子,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融入农民生产生活,融入乡村景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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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明十二条”诞生记
去年5月,清远市发布《清远文明十二条》,掀起了一股文明行为的学习热潮。今年5月下旬,清远开展“清远乡村文明十二条”征集活动,面向全市征集、评选,动员乡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经过市民的建言献策和投票,从来稿中选出 20 条候选文明标语,再通过网上投票、专家评审,评选出最具有代表性的“清远乡村文明十二条”,形成清远别具特色的“乡村规矩”和“乡村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