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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曝光物业失信行为,广州物业企业信用体系8月1日上线

时间:2018-07-28

    物业管理运行十余年,在广州面临怎样的发展状况?小区业主又有怎样的权利义务?关于小区物业管理,居民们遇到过哪些“闹心事”?7月25日,在广州市人大举办的《羊城论坛》就小区物业管理的多方面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纠纷:物业不作为小区变“市集”

    广州市在1984年引入了现代物业管理,到目前为止,共有200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有20万从业人员服务于广州市近千万的市民。提起物业与居民的关系,现场的市民打开了话匣子。

    家住黄石花园的居民讲述了三年来物管公司不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带来的遭遇,“在楼下,在非承重墙外面开门开窗,‘买一送一’地做成小花园遛狗、种花,排水的天台滴答滴答,每天晚上都不用睡……”该市民表示,遭遇这样的情况却投诉无门,只能自己到各部门投诉解决问题。

    特约嘉宾刘小钢也说起其居住的小区“走鬼”进小区的情况,“现在小区忽然间开了两三个做生意的档口,小区外的人也会进来卖东西,感觉有的道路简直成了市集。”

    市人大代表林淑菁居住的楼盘,虽然物业管理公司在安保和清洁、日常基本设施等服务方面做得比较到位,但最近小区停车的问题又产生了矛盾,“停车现在越来越紧张,开四停四之后很多外地车停在那里不开,全部停在停车场里面,变成业主无法停车,回来之后要等很久。”

    广州市司法局调研员潘盛鹏透露,现在广州市全市成立了15个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而且强调物业纠纷这四个字,有10个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专门处理纠纷工作。数据统计,从2016年到今年6月份,调解工作室处理并成功解决的物业纠纷案件达到6000多件。

    潘盛鹏认为,从根本上解决物业问题,第一条还是要从立法的制度上体现,尽管我们现在出台了物业管理条例和暂行办法,这些都不是法,只是一些规章、制度,不是法律,我认为还要上升到法律层次,才使业主委员会有法可依。

    困境:业委会筹建“难难难”

    随着小区居民业主意识的觉醒,不少小区开始筹办业主委员会。林淑菁表示,其所居住的楼盘就正在牵头要办业委会。

    但业委会的筹建也是一路艰辛。特约嘉宾一鸣讲述了几年来筹建业主委员会的艰辛,“我们简直是苦主。”一鸣表示,开发商不支持,政府部门的支持不多都是让小区无法成立业主委员的阻力。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接着又遇到了运作的问题。家住海珠区的一位市民表示,其小区业主委员会从2016年开始筹备,2017年年底批准备案以后正式成立。但对于业委会成立的过程,该市民用曲曲折折来形容。

    “截至目前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没有办公设施,每天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七个委员涉及一些当前的很多问题,都是夜晚在楼下找一个空地一起商议工作。”该市民表示,这还不是最大的困难,最大的困难是从筹建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有关小区的图纸。

    业委会代表可以代表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监督,在小区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推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来自广州大学法学院的教师李伟建议,在地方立法当中要能够保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顺利成立,让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能够代表业主维护业主的权利。

    举措:建设物业企业信用体系

    面对物业管理的现状,要如何对物业管理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督,以提升物业服务的质量呢?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李朝晖表示,目前广州已经开始推行业主决策的电子投票,这可以解决市民提到的规则不透明的问题。该电子投票系统可以行使很多业主可以行使的集体决策的权利,包括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使用维修资金、选聘物业企业等等。

    此外,更为重要的是目前广州还在推进物业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李朝晖表示,该体系将使得监管部门能够有监管手段对物业企业进行监管。该系统将通过各方面信息的收集形成对物业企业的信用档案,通过信用档案将对企业实行守信奖励,失信惩戒。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物业处副处长张涛表示,这个针对物业企业的信用管理办法将在8月1日正式实施。该体系将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其核心就是把企业的守信行为和失信行为公开曝光,接受所有市民的监督,这样更加有效,能够推进或促进企业更加诚信经营。

    【校对】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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