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何伟楠 通讯员/俞夷超)一庄离婚案,当事人在海外短时间内无法回国,案件如何开庭审理呢?7月24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首次运用远程视频成功审理了这样一宗家事案件。审理实现远程视频通话、录音录像、远程电子签名功能三合一,不仅满足了当事人对司法审判时效的需求,同时也保证了法院审理程序及卷宗正式规范性。
据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通报,这宗离婚案的当事人黄某(男)与宋某(女)于2001年结婚,两人于1999年、2007年先后生育一子一女,两人曾于2014年离婚,后又于2016年复婚。
因双方感情不和,宋某在2016年复婚后不久去了美国。几个月后,黄某提出要求宋某回国,宋某不愿回国,并表示将长期在美国生活下去。两人自这次分居至今已有两年多,2018年7月17日,黄某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立案后,宋某委托的中山律师即与该院家事审判单元取得联系,表示双方都很急切,希望法院能即刻办理离婚。
家事单元法官经审查认为,宋某的委托手续存在瑕疵,且根据离婚案件本人到庭原则,离婚案件当事人即使委托了诉讼代理人也需本人到庭发表意见,除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然而,远在美国的宋某无论是本人回国,还是在境外办齐全部手续邮回法院,都需要在经济和时间上花费巨大成本。
与此同时,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硬件改造升级也接近完工,包括远程视频设备在内的部分设施已经进入调适阶段。于是,家事审判单元与该院办公室多次沟通,提出该案采用远程视频审理的需求,双方共同探讨解决该信息化技术运用中遇到的障碍,最后确定采用国内专业视频会议软件来解决。
7月24日,这场特殊的开庭审判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正式启动。通过视频会议软件,远程开庭中,中美两地同时分别输入同一个会议ID加入视频对话。当天下午,该案的远程视频审理取得圆满成功。该案审理实现了远程视频通话、录音录像、远程电子签名功能三合一,实现了真正的远程视频审理。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单元审判长钟劲松介绍,在中山一法家事审判区域改造中,家事审判单元法官在学习考察台湾家事法院经验后,专门针对涉家暴案件隔离审理的需求提出了增设家事审判远程视频设备的构想。
该远程视频审理方式支持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使用门槛较低,且支持一键录制音视频取证,既满足庭审录音录像的需求,又经济实用。7月底,该院家事审判单元还将对一例涉菲律宾当事人离婚案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中山一法希望通过边行边试,查漏补缺,不断改进,将远程视频审理效率及效果更加完善。
远程视频运行后,该院家事审判单元还将探索将其广泛运用于远程调解、远程开庭、人身保护令案件隔离听证、涉家暴案件隔离审理、远程探望等等。远程视频适用的当事人范围,也不仅仅针对国外、境外人员,还可适用因各种原因不便出庭的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