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家人照顾,不少准妈妈们都选择回老家生育,但在回老家前,必须办理产前检查选点和异地生育备案手续。
此前办理产前检查选点,准妈妈们需到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和当地医保部门盖章确认,来回跑既费时又费力。
笔者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今年7月起,中山的准妈妈们只需提供相关证件和填写申请表格,就可在回老家前在中山完成产前检查选点工作,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从2018年7月起,如果申办人选择纳入跨省联网结算平台和省内联网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作为其异地产前检查的医疗机构,那么就不需到该医疗机构和当地医保部门盖章。申办人只需提供有效的《计生确认表》(先到计生部门进行计生登记)和社保卡,并填妥《中山市产前检查就医确认申请表》,就可以在中山市社保基金局和各人社分局前台当即办结。
此外,如果申办人选择异地生育的,则需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手续。申报人只需在中山市社保基金局和各人社分局备案,选择就医城市即可。
费用如何报销?其后在属于备案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后,需先自行垫付生育医疗费用,随后可备齐相关资料,在生育后1年内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南方+记者 雷海泉 通讯员 李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