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将延伸到香港
“以广深港为湾区的三大核心引擎,建设‘广深港科技走廊’”“深圳新增宝龙科技城等5个创新节点”……近日,针对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一批意见建议,广东省政府作出了相关答复,其中答复函中有不少涉及深圳的重要信息。
A 建设“广深港科技走廊” 形成广深港三大核心引擎
关于霍震寰代表提出的《关于科创领航,集群发力,粤港澳共建产业大湾区的建议》,省政府在答复函中提到,将以广深港为湾区的三大核心引擎,建设“广深港科技走廊”。
答复函称,2017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明确了珠江西岸各地以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加强与广州、深圳、香港等城市创新要素的对接,推动创新成果直接在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带转化生产,助力广深港科技走廊建设。下一步,广东省将通过加强与香港的科技创新合作,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延伸到香港,形成以广深港为湾区的三大核心引擎。同时加强与广州、东莞等珠三角城市及香港、澳门的合作,扩大创新资源配置范围,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的现代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深港两地创新资源优势将高度互补。答复函提到,深圳具有产业链完善和产学研结合紧密的优势,借助香港高端国际化的科技资源,可以形成更加强大的产业技术创新能力。香港可借双方合作建设全球性科技创新中心的机遇,将教育和科技创新服务发展为一个重要的产业,同时推进香港科技研发资源与深圳制造和市场资源的深度整合。目前,深圳市正在联合香港将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深方科创园区(包括河套C片区和福田保税区)约4平方公里,打造成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下一步,深圳市将以创新和科技为主轴,集聚全球创新资源,携手香港共建世界级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答复函还指出要打破行政地域壁垒,构建符合湾区发展趋势的机制。其中提到,将通过深入实施粤港、粤澳联合创新资助计划,通过多边或双边合作,联合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创新平台共建、协同推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有力推动粤港澳三地产学研深入融合;继续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多渠道保障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让人才发挥才能,解决生活后顾之忧。
B 深圳新增5个创新节点 将光明小镇打造成珠三角样本
上述答复函还提到,深圳市编制了《深圳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实施方案(2018—2035年)(征求意见稿)》,将新增宝龙科技城、阿波罗未来产业城、光明中大城等5个创新节点。加快发展深圳坂雪岗科技城,高水平规划建设深圳国际生物谷和深圳空港新城。
记者了解到,近期出炉的《深圳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实施方案(2018—2035年)(征求意见稿)》提到,结合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布局,选择4个创新基础好的区域打造为核心战略平台,带动周边具有创新潜力的20个节点,形成各具主导功能的创新区块,构建“4核20节点”的空间格局。
上述4大核心创新平台,指的是深圳空港新城、深圳高新区、深圳坂雪岗科技城、深圳国际生物谷,总面积约95.9平方公里。其中,空港新城规划范围最大,达45.5平方公里,将打造技术标准领先、市场前景广阔的未来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国际会展贸易、现代服务等功能,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新城、国际一流空港都市区。重点发展海洋、智能装备、航天航空产业。坂雪岗科技城则将放大华为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发挥技术溢出和人才溢出效应,培育打造国际科技研发高地和特区一体化先行示范区。重点发展通讯设备、5G产业。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上述20个创新节点中,有5个为新增节点,分别是宝龙科技城、阿波罗未来产业城、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中大城、华侨城光明小镇。宝龙科技城定位为深圳市自主创新示范区辐射粤东北的“桥头堡”、龙岗区打造东部中心重要的科技产业支撑点、产城融合示范区的典范区。阿波罗未来产业城的定位是国家军民融合改革创新示范区、产城融合的引领区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验区。平湖金融与现代服务业基地的定位是建设成为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打造深圳中部重要的金融与现代服务业标志性园区。中大城的定位是集科研、创新、生态于一体的、大学与城市融合且富有人文气息的文化新城,成为重要的区域性教育高地、医疗高地和创新高地。华侨城光明小镇的定位是,集都市农业、休闲度假、文化体验和运动生活于一体的生态农业小镇,树立新型城镇化的珠三角样本。
C 回复设立“香港村”建议 解决好香港同胞的住房问题
针对梁志祥等7位委员提交的《关于在内地设立港人社区的提案》,省政府在答复函中专门就“在广东省部分城市设立‘香港村’”等具体建议作了答复。
答复函指出,近年来,我省逐年加大住房供应力度,建设住宅小区以满足内地及港澳来粤居民居住。当前,我省大部分城市对于香港居民均采取与内地居民同等对待的政策,在大湾区工作和学习的香港居民至少可以购买一套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下一步,我省将在推进大湾区建设过程中统筹考虑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解决好包括来内地工作生活的香港同胞在内的各类群体的住房问题。
关于“香港村”配备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议,答复函提到,我省在各层次城市规划编制中,充分发挥规划统筹先导作用,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及地方相关规划技术标准规划建设城市居住区,确保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等核心指标要求。居住在城市居住区的香港居民可以依托居住区周边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享有相应公共服务。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研究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政策配套,积极降低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学习、生活的成本和门槛,加快建设完善湾区内部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便利衔接的制度安排,努力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注入更多的动力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