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南都记者从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2019年6月,广东男子李某入住一家公寓嫖娼后坠楼身亡。该男子家属质疑涉事公寓无证经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如实登记信息、纵容违法活动等,上诉索赔148万余元。
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家属上诉。
男子嫖娼后坠亡,警方调查结论为自行坠楼
该案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坠亡的李某30岁,系广东陆丰人,生前在广州租住、工作生活多年。经警方调查发现,事发当天早上,一名摩的司机载着李某来到阳光公寓,其与李某谈好的嫖资是250元一次,其中包含房费。介绍卖淫的韦某载着卖淫女刘某随后也赶到阳光公寓,韦某用捡来的身份证开了一间房。
当日6时25分许,李某与刘某上楼来到开好的房间,两人发生性行为。6时46分许,刘某下楼离开阳光公寓。6时51分许,李某坠楼,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经法医鉴定,李某死因符合高坠死亡。据韦某交代,当时李某是醉酒状态,刘某则称闻到李某身上有酒味,精神状态是清醒的。
警方在现场勘查发现,死者李某受伤倒卧位置为阳光公寓楼下,现场有大量血迹。李某生前入住的房间坐南朝北,为单间结构,大门锁为球形锁,内设有插销。门有被暴力破坏的痕迹,经确认是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时,由于房间大门内部的插销已经上锁,用钥匙打不开门,公安机关人员用暴力开门所致。
房间的东侧靠墙处摆放有一张床,床头朝北,床的西侧摆放有一个床头柜,南侧是窗户,窗外正下方为死者受伤时倒卧位置,窗内下方有一张桌子,桌上摆放有电视机。窗户离地面高为80cm,放电视的桌子上发现一枚鞋印,鞋印与死者鞋为同一种属。窗户东侧外沿发现一枚残缺鞋印,鞋尖朝外,鞋印花纹与死者鞋花纹相似。
警方调查结论显示,经走访李某入住的公寓经营者、见证人、与其接触过的人员、救治医生等,通过开展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视频,结合法医鉴定意见,暂未发现李某有受他人侵害的情况,现场勘查门系反栓,窗沿有踩踏痕迹,不符合拖拽,符合自行坠楼。
家属向公寓索赔148万,一审和二审均被驳回
事发后,李某的父母、妻儿将阳光公寓经营者赖某告上法庭,索赔148万余元。李某家属认为,阳光公寓并未取得相关经营执照,赖某从事住宿经营活动,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李某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警方的调查结论,李某坠楼原因排除受他人侵害的情形,符合自行坠楼情形。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具有认知能力,对于坠楼行为的发生,能预见其行为后果,其应对攀爬窗户坠楼致死的损害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赖某虽然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宾馆,以及案涉房间窗户离地面高度80cm,低于建筑设计规范要求90cm等安全保障瑕疵,但与李某坠楼死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对李某近亲属主张赖某承担本案民事赔偿的诉求,因缺乏依据,依法不予支持。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李某亲属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李某家属提起上诉。在请求中,家属质疑赖某无证经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如实登记信息、纵容违法活动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李某系因嫖娼目的入住涉案公寓,在入住时特意以他人身份证开房,并未进行实名登记。在李某自身行为明显违法、故意规避管理的情况下,李某家属主张赖某未如实登记入住人员信息,管理上存在过错的理由不成立。
李某家属主张赖某参与容留他人卖淫,未有公安机关对此作出认定或予以处罚,故不予采纳。至于赖某无证经营公寓的问题,属于在相关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与李某死亡亦无因果关系。
该院认为,李某家属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并无不当,应予维持。最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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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66岁男子刀杀居委书记:女友分手 两套房子没了
2019年4月8日上午8时50分许,上海金山石化街道社区民警老沈像平时一样,来到分管的某居委会,和正在办公室的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张某聊起了发生在小区里的一起纠纷。两人讨论了一会儿调解方案,老沈便和另一位居委干部离开了。
大约一小时后,老沈回到居委会,打算向张某汇报下调解进展。走进办公室时,他立马发现不对劲:张某头朝南、脚朝北俯卧在办公桌和凳子中间的地上,地上还有不少血迹。老沈不愧是民警,马上反应过来,一边指挥他人赶紧打120,一边上前扶起张某,想让她侧卧防止窒息。这一扶让老沈看到,张某的胸前竟插着一把刀,刀刺得极深,只有刀柄露在外面。
几分钟后,警车和救护车一起呼啸而至,但人已经救不回来了。
66岁男子公然行凶
这起凶杀案震动了整个居委会。居委干部上班时几乎不关门,从老沈离开到发现张某遇害的这一小时时间里,工作人员和居民进进出出,竟无一人发现凶杀案已经发生。凶手是谁?他(她)是怎么做到的?这是萦绕在每一个人心中的疑问。
通过调取监控,警方很快锁定了一名身穿黑色夹克衫,手拎黑色皮包、白色塑料袋的可疑男子。案发当天上午9时44分许,该男子走入小区。46分,他走到居委会所在楼前,扔掉了手中的黑色皮包,走进楼中。大约两分钟后,他空手走出了居委会,随后打车离开。而案发的办公室地面上,也有一个装着芹菜、蜜饯的白色塑料袋!
看到监控中的这名男子,小区保安突然想起,自己一周前曾见过他。4月1日上午,他正在小区东大门的岗亭里值班,一名看上去60多岁、穿深色夹克衫及裤子、身高约1.7米、中等体型、本地口音的男子过来打听居委会在哪儿。过了一会儿,该男子又过来问居委会书记叫什么名字。保安有些奇怪,便让该男子自己去问,可是该男子没有进小区,而从小区东面的人行道往南走了,表情很严肃。
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迅速通过监控追踪该男子的行踪,发现他离开居委会后,去了一家超市。在这家超市厕所外面的草地上,民警发现了一件黑色外套,上面还沾有血迹。警方继续追踪,于当天下午5点半左右在浙江嘉善将该男子抓获。该男子姓商,上海金山区人,暂住在嘉善,作案时已经66岁了。到案后,他很快便供认了自己杀害张某的罪行。
和女友分手迁怒无辜者
调查显示,商某和被害人素昧平生,是什么让他痛下杀手?
按照商某的说法,2014年他的第二任妻子过世,2017年在人民公园相亲时,认识了女子项某,两人成了男女朋友。一次,他和项某一起逛超市时,项某和另一女子发生了点口角,他便记住了该女子的长相。没过多久,他和项某又遇到了这名女子,项某和该女子聊天时,商某隐约听到女子在说他坏话。“我一点面子都没了。”商某很生气,又不好当着女友的面发作,便在之后悄悄跟踪该女子,发现她走进了某小区居委会,还听到别人喊她“张书记”。
到了2019年,这对情侣之间渐生嫌隙,项某主动断了与商某的联系。这让商某很生气,因为他觉得,项某不仅不理他,还偷偷卖掉了他在嘉善的两套房产。在他的记忆中,这两套房产是2017年两人热恋时买的,为了显示诚意,两套房子的房产证上都没写自己名字,哪想到如今人财两空。愤怒之下,商某竟迁怒于那位“张书记”,决定杀了她出口恶气。
案发前一周,商某到小区踩点,得知被害人周一上午时常一个人在办公室。4月8日上午,他把两把尖刀分别藏在黑色皮包和白色塑料袋中,走进了小区。找到被害人办公室后,他拿出一张打印的项某户籍信息,假意询问。趁被害人俯下身子察看之际,从白色塑料袋中掏出一把尖刀,刺进了被害人胸口。商某年轻时当过兵,被害人没来得及发出呼救声,便倒在了血泊中。
然而,项某的证词显示,她根本不认识被害人,既没吵过架也没聊过天。项某说,在和商某谈恋爱的两年时间中,她在金山住的次数很少,仅有的社交活动就是去棋牌室打打牌,但牌桌上都是陌生人,不记得有见过被害人。后来因为商某喜怒无常,2019年起,她主动断掉了联系。商某的女儿、侄子等人的证词也显示,商某脾气暴躁、性格孤僻,从前经常打骂妻女,第二任妻子去世后,他的精神状态更加不正常。
经司法鉴定,商某确实患有精神疾病,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2020年10月底,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商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