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广东新闻

惠州独生子女奖超领取年龄 年内可申请补发

时间:2017-04-14

  东江时报讯 记者周智聪 通讯员苏秉成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100元,《惠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1月6日印发实施。然而,部分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却来不及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为确保奖励金发放顺利衔接,现市卫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出《办法》奖励金发放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称,为确保奖励金发放顺利衔接,把好事办好,设立过渡期,超过领取年龄的奖励对象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予以补发,逾期不再补发。

  • 上一篇:招生报名季来了!惠城积分入学5月7日起申请
  • 下一篇:惠城高标准打造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