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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有“怪癖”专门偷手机 被判刑仍不悔改

时间:2017-06-28

  一男子有一个“怪癖”,喜欢盗窃别人的手机来玩,几次因偷手机被判刑仍不悔改。6月23日,他被平坝警方再次抓获。

  23日下午15时20分,平坝区鼓楼派出所接到受害人张某报警称:他的手机被别人盗走。

  民警随后调取小区监控发现,一男子趁他下车时,把手机盗走。

  经过30分钟的追踪,民警将嫌疑人抓获,并收缴了被盗手机。

  据了解,嫌疑人李某的父母在平坝开有一家烤鱼店,生意不错,生活还算宽裕,只要他开口,父母都会给他钱。李某称盗来手机都是留着玩。据了解,李某已不是第一次盗窃他人手机了,他曾于2015年7月因盗窃手机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16年3月,再次因盗窃手机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今年3月才刑满释放。

  目前,李某已被刑拘。

  (记者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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