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打“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6月28日,息烽县人民法院对6起盗窃、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其中,龙某因非法持有毒品99.55克,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获刑时间最长。据悉,今年3月2日,息烽县公安局在贵阳市将龙某现场抓获,并在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缴获毒品冰毒疑似物一包,后又在其出租屋内查获毒品海洛因疑似物一小包、毒品冰毒疑似物一小包。
在被宣判的两起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曾因2007年一起盗窃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今年3月又因盗窃居民家中价值1万余元物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被告人林某和聂某因多次盗窃他人摩托车,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和2年零2个月。(成婵 罗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