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纪委、监委出台《执纪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执纪审查(调查)专题会议的研究内容、出席人员、决策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推动专题会议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办法》指出,针对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中的常见风险点,将四种情形列为召开执纪审查(调查)专题会议研究的事项:定期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对符合立案条件且经批准立案后,集体研究确定审查(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对重大案件进行终止审查时;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办法》强调,执纪审查专题会议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一事一研”制度,集体依规依纪依法研究,按程序作出决策。(记者 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