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6日凌晨2时许,我省保亭县一名在校初中生酒后且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2名同学,在途径224国道时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上的3名在校中学生当场死亡。
以下警示教育片记录了“2017.3.6”保亭3人死亡较大事故的发生全过程,“车祸猛于虎”!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道路越来越长,车辆越来越多,在我们尽情享受汽车文明带来方便的同时,又有多少家庭饱受了车祸带来的痛苦与磨难,特别是涉及儿童交通事故更是触目惊心。据统计,在我国每年都会有近2万名的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我省2012年—2016年发生涉及儿童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378起、死亡142人、受伤914人,涉及儿童道路交通事故总体呈多发态势。
据分析,因步行被机动车撞击死亡34人、占总数24%,重伤24人、占总数26%,轻伤98人、占总数12%;乘坐大中型汽车、小型客车、普通货车发生事故死亡38人、占总数26%,重伤25人、占总数27%,轻伤267人、占总数32%;乘坐摩托车发生事故死亡23人、占总数16%,重伤15人、占总数16%,轻伤182人、占总数22%;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5人、占总数17%,重伤19人、占总数20%,轻伤117人、占总数14%。
据介绍,孩子比成人更易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因为,孩子的身材都比较矮小,他们的视野都不能越过小轿车、长凳或灌木,而他们也很难被司机观察到。孩子通常对声音的来源很难判断准确,他们总会在发现声音来源之前东张西望好几次;在6至8岁这段年龄中,他们尚未萌生自我危险意识,也不能感知危险情况。另外,孩子很容易分心,只会本能地把思想集中在自己的乐趣当中,不理会危险。这些,都使他们成为最易受到交通伤害的人群。
海南交警呼吁: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中国儿童意外伤亡的“杀手”。因此,关注儿童交通安全应提到每个职能部门、每个学校、每个家庭及每一个司机、每个成年人的议事日程上来,让每一个孩子快乐安全地成长,让每一个家庭安享天伦之乐。
家长是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位老师,对孩子从小养成交通安全的良好习惯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希望家长们以实际行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孩子们树立良好的榜样,并从小培养儿童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