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崖州全区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2006年,崖州民歌和黎族打柴舞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另外,崖城学宫是我国最南的孔庙,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崖城镇和保平村曾被评为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2009年至今,原市名镇管委会及现崖州区名镇管委会投入大量资金,对名镇核心区、风貌区保护范围内的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民居建筑及周围环境开展维护、修复,对损坏较严重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救性修缮及遗址保护。截至目前,各类修复、改造项目共约投入2.9亿元,其中已完成7项建设项目内容,还有6项建设内容正在推进。
值得一提的是,《崖城镇志》是海南省第一批编纂的名镇志之一,是国家名镇志工程中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应率先修志的对象,也是崖州区“十三五”期间重大的文化工程。崖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组织编纂《崖城镇志》,目前已完成初稿,正在接受初审、复审、终审程序,最终将由国家方志办统一出版后,为社会、经济、文化建设提供教化、存史、资政的服务。
据了解,为弘扬崖州文化和发展旅游事业,该区还将深度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丰富提升崖州区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利用好各项已具备条件的文物、建筑和非物质遗产,探索“旅游+历史+文化”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开发提升旅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