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方案,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主发展种养业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户、非建档立卡且有发展意愿的特殊困难户(包括低保户、特困户、重度1、2级残疾户)纳入奖补范围。
奖补标准为贫困户和脱贫户发展种养业项目收入的80%,扶持到户年奖补最高不超过8000元:其中脱贫户为单人户奖补3000元、2人至3人户4000元、3人以上户5000元;贫困户为单人户奖补3000元、2人至3人户5000元、3人户以上8000元。非建档立卡且有发展意愿的特殊困难户参照脱贫户标准执行。
符合条件的群众需向所在村提出申请,填写奖补申请表,注明相关信息内容并提供相关材料,随后由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并公示。申报时间为3月,每年分两批发放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