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8日,被告人黄伟伙同被告人黄端、黄健、黄明财等人无故手持棍棒等器械打砸杨丰荣的皮卡车,经鉴定,造成损失11400元。2017年1月30日,黄伟、黄元权等人与张某川、王某龙等人发生口角后,手持钩刀等器械对张某川、王某胜的家进行打砸,并对张某川及其父亲张某理、王某胜等进行故意伤害。2018年2月28日,被告人封明令、王玉敏、何国强等人,以封明令为首,有组织地多次犯案,多次持棍追逐殴打无辜群众,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这两个犯罪团伙在黎母山地区逞强称霸,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应当认定为恶势力。黄伟等9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