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王能江因下属违纪问题被问责
据海南廉政网6月7日消息,6月6日,琼中县纪委通报两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
这两起案例是:县水务局党组成员、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王能江因下属违纪问题被问责。2012年至2015年期间,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王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财物。2017年3月,县纪委给予王策开除党籍处分。县水务局党组成员、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王能江,疏于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王策长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失职失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黎母山镇握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达贵因多名下属违纪问题被问责。2017年1月23日,握岱村党支部委员杨允然与村委会委员盘法基、村委会网格员李海两人商量后,伪造镇分管领导签名进行报账,杨允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盘法基、李海均被诫勉谈话。握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达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