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她借40万不还担保人帮还60万担保人状告借钱女子;法院: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欠款60万元
2014年,家住海口秀英区的女子吴某向麦某借了40万元,约定每个月15日连本带息还款27137元直至还完全部借款,王某作为吴某的担保人并签订了合同。因吴某从未按照合同还款,王某便帮吴某还款合计60万元。经王某多次催促,吴某仍未还款。王某遂将吴某告上法庭。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7月某日,王某、吴某及麦某三人共同签订《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吴某向麦某借款40万元整,还款方式为每月15日连本带息还款27137元,直至还完全部借款,王某作为担保人,对吴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方签订上述借款合同后,麦某借给吴某40万元。但吴某从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款。
王某作为担保人,分多次向麦某连本带息偿还上述欠款,合计偿还人民币60万元。2016年5月某日,吴某向王某出具《欠条》,确认王某为其还款60万元,并承诺于2016年7月某日前还清欠款。此后经王某多次催促,吴某仍分文未还。
海口秀英区法院认为,王某作为借款担保人,其代吴某偿还借款本息共计60万元后有权要求吴某偿还。王某要求吴某支付欠款60万元,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法院经过审理,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吴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王某支付欠款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