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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安排“妻子”和“情妇”轮番登场 “借”走三亚水果店主20万元

时间:2019-05-28
在三亚经营一家水果店的莫女士怎么也没想到,有“妻子”又有“情妇”的“老板”陈某会是个骗子,骗了她20万余元。

莫女士在三亚经营一家水果店,陈某(另案处理)常到她店里买水果。在聊天中,陈某得知莫女士夫妻已经看好了三亚的一套房子,但目前首付钱不够。陈某得知这一消息后,便动了心思,想要借机骗莫女士钱款。陈某找到了莫某与罗某(另案处理),让她们帮忙设局。

在这个“局”中,莫某扮演陈某的妻子,罗某充当情妇的角色。在陈某的陈述中,他从事金属铝倒卖生意,其妻子在江苏老家生活,他在三亚找了个情妇。有妻子还有情妇,这在莫女士看来,就是有钱人的“标配”。为了让莫女士相信自己真的是有钱老板,陈某还让“情妇”罗某到莫女士的水果店帮忙,还说不要工资,只当找点事情做。接着,陈某安排“妻子”上场。2017年2月底,莫某专门从江苏无锡赶到三亚待了一段时间。陈某带着莫某陪着莫女士夫妇一起去看房子,还说想借钱给关系不错的“小妹”莫女士买房子。扮演“妻子”角色的莫某当场表态同意。

“你看,我老婆都答应了,借钱给你们付首付肯定没问题。”陈某告诉莫女士,等他手头的一批金属铝倒卖出去,就可以借钱给莫女士一家付房子首付了。听着陈某这样的承诺,莫女士夫妇很是感激。

2017年3月中旬,陈某开始找理由向莫女士借钱。一开始说自己拉货到福建,需要13万元运费。之后又说和人打架伤了人、欠司机钱等等,先后以各种理由向莫女士借钱。莫女士为了以后能向他借钱,先后9次以现金支付、微信转账等方式共“借”给陈某20.75万元。后来,因为陈某不再与莫女士联系,莫女士得知受骗才报了警。

2018年5月8日,扮演陈某“妻子”的莫某在常州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判决莫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7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法院同时判决责令莫某退赔被害人莫女士18.75万元。

原标题:骗子设局:安排“妻子”和“情妇”轮番登场,说要借钱给她买房她被有钱人的“标配”骗了戏精“老板”“借”走水果店主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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