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江镇长安居委第三卫生室
分解处方、擅自提高收费或自费药品不写入处方问题,依据相关规定,扣缴其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共2000元。
2、金江镇大塘村委会第二卫生室
分解处方、擅自提高收费或自费药品不写入处方问题,依据相关规定,扣缴其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共2000元。
3、美亭村委会卫生室
分解处方、擅自提高收费或自费药品不写入处方问题,依据相关规定,扣缴其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共2000元。
4、马村村委会卫生室
分解处方、擅自提高收费或自费药品不写入处方问题,依据相关规定,扣缴其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共2000元。
5、桥头镇元隆村委会卫生室
分解处方、擅自提高收费或自费药品不写入处方问题;不执行基药零差率销售,存在不合理收费的现象,依据相关规定,扣缴其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共4000元。
6、仁兴镇岭仑村委会卫生室
分解处方、擅自提高收费或自费药品不写入处方问题,依据相关规定,扣缴其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共2000元。
7、瑞溪镇村内村委会卫生室
开具与疾病无关的药品,依据相关规定,扣缴其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共2000元。
8、新吴参军村委会卫生室
开具与疾病无关的药品;未严格执行新农合门诊处方的规范书写,依据相关规定,扣缴其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共4000元。
9、福山镇福山居委会第一卫生室
分解处方、擅自提高收费或自费药品不写入处方问题;不执行基药零差率销售,存在不合理收费的现象,依据相关规定,扣缴其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共4000元。
10、大丰镇五村村委会卫生室
分解处方、擅自提高收费或自费药品不写入处方问题,依据相关规定,扣缴其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共2000元。
11、金江镇大塘村委会第一卫生室
分解处方、擅自提高收费或自费药品不写入处方问题;未统一使用“小医院HIS系统”进行现场即时录入结算,依据相关规定,扣缴其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共4000元。
12、白莲罗亦村委会老村卫生室
开具与疾病无关的药品、门诊日志登记不及时、串换药品等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如数追回2019年2-4月份门诊报销费用27100.02元,扣除当年度全部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并暂停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13、山口村委会卫生室
虚开药物进行新农合门诊报销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如数追回2019年2-4月份门诊报销费用15864.41元,扣除当年度全部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并暂停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14、中兴镇福来村委会卫生室
分解处方、擅自提高收费或自费药品不写入处方问题;药品入库与出库明显不符,存在串换药品报销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如数追回2019年2-4月份门诊报销费用38272.22元,扣除当年度全部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并暂停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