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介绍,2017年,他与他人合伙投资,开始在以上租用地上开餐饮店,租地面积有160多平米,每个月租金2000元。他们对土地进行了平整,并搭建了包厢,对餐饮店进行完善后经营。
5月18日,海口市滨濂村经济合作社通知他,因合作社开发建设的一个项目近期内开工,何先生所开的店处于红线用地范围内,需要搬迁。合作社相关领导曾多次与店方沟通未能达成一致。
何先生认为,他的租金交到了6月10日,当时合同还没有到期,加上搬迁带来的相关费用还没谈妥,因此没有搬迁,没想到却遭遇了拆除。
“5月下旬,餐饮店的水电被断,我们不得不关门,然后我回了一趟乡下,6月4日下午我突然接到通知,有人组织拆除了餐饮设施。”何先生认为自己的财产遭到破坏,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但财产损失至今没有得到赔偿。
此外,何先生认为,滨濂村经济合作社开发的项目施工手续并不齐全,14日有挖掘机进场施工,被城管部门叫停。记者现场看到,龙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张贴了案件初查通知书,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开挖地基,要求被通知人依法提供相关报批手续。
对于何先生反映问题,滨濂村经济合作社相关负责人表示,负责拆除的是滨濂北社区居委会,有问题应向居委会采访。
滨濂北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回应,何先生租用土地来自个人,并非从村集体租地,没有经过村集体同意,加上因项目建设需要,已经提前通知其搬迁,所以在何先生拒不搬迁的情况下,只好委托开发公司进行拆除。至于何先生对餐饮设施赔偿一事,该负责人认为应走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