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澄迈森林公安局接到县林业局公益林护林员电话报案称:在澄迈县仁兴镇公益林15小班的林木被人砍伐。接报后,在局领导的指令下,太平林区派出所迅速派员出警处理。
经初步调查,现场被采伐林木地点位于澄迈县仁兴镇公益林15小班(俗称公昌岭),被采伐树种为马占相思树,株数165株,胸径6公分至30公分不等,该采伐迹地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经司法技术鉴定,被采伐林木树种为马占相思树,采伐林木地块总面积为1.96亩,被伐林木总株数为165株,无幼树,蓄积量为37.9361立方米,出材量为24.5838立方米。2019年5月6日,澄迈森林公安局将其立为滥伐林木案进行侦查。
于是,通过多次的走访排查,澄迈森林公安局民警找到相关的证人进行询问,确定澄迈县红岗农场加塘的王某勇有重大嫌疑。案发后,王某勇四处藏匿,民警多次抓捕未果。虽然抓捕工作一度进入僵局,但是民警不放弃,坚持多措并举,在伺机抓捕的同时,进行亲属思想工作。在民警与亲属的共同努力下,犯罪嫌疑人王某勇慑于法律的威严,8月6日,到澄迈县森林公安局太平林区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其为获取经济利益,以300元向他人购买马占相思树,并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的犯罪事实。
8月6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勇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