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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不文明行为“宣战” 三亚吉阳区开出首张乱吐槟榔汁罚单

时间:2019-08-28
近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不文明行为大行动,发布了《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倡议书》,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整治。8月26日,南海网记者获悉,日前吉阳区执法人员在三亚市同心路向乱吐槟榔汁的市民开出了罚单,处50元罚款,这是倡议书发布以来吉阳区开出的第一张乱吐槟榔汁罚单。

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执法力度,向不文明行为“宣战”。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图

当天上午11时许,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五队三中队中队长吴光是和同事在同心路巡逻,当他们巡逻至同心家园二期对面路段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停在路边,司机正坐在驾驶位上悠闲地嚼着槟榔,还没等他们走近,司机抬起头朝窗外“噗”一声,车位、地面一片血红,路过的市民纷纷避让。

吴光是等人急忙上前制止,“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随地吐痰、吐槟榔渣汁、吐口香糖、便溺,责令清除,处50元罚款。”

经过耐心沟通,乱吐槟榔汁的市民心服口服,接受了执法人员开出的处罚单,并当场缴纳了50元罚款。

据了解,为持续深化社会文明大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不文明行为大行动,对随地吐痰、吐槟榔渣汁、吐口香糖、便溺;乱扔废弃物;乱倒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擅自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路面、树木、电杆上涂写、刻画、喷涂以及张贴广告标语;各单位、个人及门店经营户不落实好“门前三包”等行为作出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擅自在城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吊挂或者堆放影响市容物品等行为,将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路面、树木、电杆上涂写、刻画、喷涂以及张贴广告标语的行为,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公职人员涉及不文明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责令其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据不完全统计,8月1日至19日,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查处占道经营125宗,罚款6250元;查处乱堆杂物258宗,罚款12900元;查处乱吐槟榔汁1宗,罚款50元。

吉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加大执法力度,向不文明行为全面“宣战”,通过宣传教育、悉心服务等多重举措,让市民人人讲文明,执法者严格执法,共同为文明城市创建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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