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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海口!铁罐车内刷漆致1人被“毒”死 组织者获刑1年6个月

时间:2019-09-11
2017年4月底,刘某林答应以1500元为王某的东风牌货车上焊制的铁罐涂漆用于盛装橡胶水,该铁罐顶端开有四个直径为0.63米的洞口,铁罐内部分成4个储槽。同年5月20日22时许,王某安排司机将其货车开到海口市南海大道,之后在刘某林的引领下将车辆开到指定的保养基地西侧马路边。当晚23时许,刘某林在未按照有限空间作业要求进行通风、检测等准备工作的情况下,组织未经过有限空间作业培训的被害人易某、曾某、刘某庆三人对储槽内壁进行涂刷油漆作业,作业现场使用的天那水、油漆、防毒面具、滚筒等材料及工具由刘某林购买并供易某等人使用。易某、曾某、刘某庆三人在储槽内涂刷油漆约几分钟后,爬上储槽顶部休息。之后,易某等人重新进入储槽内继续涂漆。几分钟后,易某、曾某、刘某庆三人均晕倒在储槽内,刘某林发现后,与易某的朋友一起对刘某庆等人进行施救。随后,119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继续进行救助。曾某、刘某庆等三人因昏迷被送往医院救治,易某经120医务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易某符合在含有因笨、甲苯、二甲苯、氨等多种挥发性毒性物质的相对狭小密闭环境中发生中毒性窒息死亡;刘某庆、曾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经检测,易某进行刷漆作业的2#储槽内的甲苯和二甲苯均超标,甲苯和二甲苯均超标,甲苯浓度是国家标准的1.7倍,二甲苯是国家标准的1.58倍。事发后,王某向被害人易某的亲属支付赔偿金7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林在组织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一人死亡、两人轻微伤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某已向被害人易某的亲属赔偿经济损失,可对被告人刘某林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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