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了解,失主于前日22时许,与1名在交友软件上认识的男子相约去河西路某酒店房间内饮酒聊天,期间,双方互加微信,但随后其喝醉睡着,次日起床后发现这名男子已不见踪迹,而自己手机内的7000元钱也被指纹解锁转走。在交流过程中,该男子曾向失主透露自己在8月入住过该酒店。
了解情况后,邢福科立即查看失主手机上的转账记录,发现7000元转入一张银行卡,持卡人的姓名末位显示一个“璇”字。根据作案人向失主提及8月入住酒店的线索,邢福科又立即调取相关资料,发现一名叫王某璇的男子,具有作案嫌疑。在进一步观察现场周围的资料和失主辨认,王某璇正是盗窃男子。
随后,邢福科对王某璇进行分析研判和走访调查,发现其在某村的落脚点,邢福科带队前往抓捕,但王某璇未在家。邢福科将情况报告给该所所长章建忠后,章建忠带领邢福科多次与王某璇的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及规劝,终于在9月5日18时许,王某璇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讯问,王某璇对其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我和她认识后,去酒店房间喝酒,然后加了微信,她睡着了后,我拉起她的手指对手机进行了指纹解锁,将7000元钱转走。”王某璇交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王某旋刑事拘留,警方已追回现金7000元。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