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后,交通法庭迅速展开调查,并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干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李某朝的突然死亡给其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死者家属主张赔偿100多万元。因赔偿数额过高,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对此,交通法庭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的方式展开调解工作,一边耐心地做好死者家属的抚慰工作,一边对被告黎某平进行批评教育。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黎某平当庭赔偿李某军、许某桃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费共计569969元(医疗费、丧葬费7万余元已先行赔付)。李某军、许某桃收到上述款项后,不再向黎某平及涉案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任何赔偿责任,并向黎某平出具了谅解书。
该案调解当天,交通法庭还分别组织调解了黎某芳、羊某丽两案,最终促成黎某芳、羊某丽与黎某平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黎某平当庭赔偿原告羊某丽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种经济损失费共计60113元;当庭赔偿原告黎某芳修车费6515元。至此,该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3件案件均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