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中医医院获悉,为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自2021年2月7日起,根据该医院实际情况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检)收费项目调整为80元/人次。
另外,“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5:1混检,即5人一组)收费项目调整为30元/人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0:1混检,即10人一组)收费项目调整为20元/人次。
核酸检测方式按照自愿选择原则。为保障混检操作安全开展,请自愿选择混检方式的患者根据检测要求,自行组团,由同一医师开单并一同前往采样点集中采样。
如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混检(含5:1,10:1)结果出现阳性,则同组人员必须进行单检复查,复查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