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7日,省公安厅发布《海南省“三非”外国人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有效防范和惩治外国人“三非”行为,鼓励群众举报“三非”外国人线索,举报可以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三非”外国人或线索。匿名举报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依法受到严格保护。各级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和举报情况进行保密,发现举报人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
“三非”外国人线索主要包括:
(一)外国人涉嫌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二)策划、准备实施、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边)境的;
(三)公民、企业、单位涉嫌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帮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逃避查禁,或者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非法提供或办理出境入境证件的;
(四)外国人未持工作许可证、就业类居留许可在单位、组织、企业、社会团体和家庭就职工作涉嫌非法就业的;
(五)公民、企业、单位涉嫌非法雇佣、介绍无就业类居留许可或合法签证及出入境证件的外国人工作的;
(六)其他涉嫌“三非”外国人的线索。
群众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信件、现场来访等形式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经查证举报内容属实的,予以相应奖励。
凡是群众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举报“三非”外国人案件线索,且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经查证属实的,根据侦破涉外案件、查获“三非”违法嫌疑人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按以下标准确定相应奖励:
(一)提供外国人违法线索并查证属实的,每查获“三非”人员一人次奖励人民币500元;
(二)提供相关线索一次性查获5人以上“三非”人员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提供相关线索,对破获妨害国(边)境类刑事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奖励人民币6000-10000元。
“三非”外国人线索举报电话
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68590746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66798110
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31655000
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68663346
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65906530
海口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668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