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总河湖长《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第1号令、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河湖“清四乱”的要求及东方市第一总河湖长、市委书记田丽霞《关于持续加大河湖“清四乱”力度不断提升河湖管护水平》第3号令,按市委常委、高坡岭水库湖长麦宏山召开的清除高坡水库库区违法种植专题会议的部署。
1月28日,市水务局、八所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清除在高坡岭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内围垦种植的通告》,并通过走访农户、村委粘贴的方式,通告农户在限期内对高坡岭水库库区管理范围的违法种植自行清除,逾期未清除的,执法部门将联合执法,依法强制清除处理。
2月1日,市水务局、八所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召开清除高坡岭水库库区管理范围违法种植执法部署会议,会议明确了执法程序和部门分工,并商讨建立禁止在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内种植的长效机制。
2月3日,市水务局、八所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到高坡岭水库联合执法,出动65人,警车1部、挖掘机1台,对高坡岭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尚未自行清除的违法种植进行清理,共计清理违法种植地(包括自行清除)70亩,并对尚未清除完毕的种植户签署承诺书,限期自行拆除,违者一切后果自负,同时,竖立禁止在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内种植的警示牌10块。
本次联合执法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打击了河湖“四乱”问题,对我市改善河湖面貌,治理水环境及普及水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市水务局副局长陈波、技术顾问冯明祥、八所镇副镇长陈强、市公安局旅环大队副大队长黄步强、市行政综合执法局大队长林芳陆及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河长制办公室等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