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蒲某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款2000元,驾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三亚交警供图
28日春运首日,三亚交警支队海棠大队在夜查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蒲某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款2000元,驾驶证被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春节将至,探亲访友、朋友聚会逐渐增多,酒驾现象又有所抬头。近日,三亚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酒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月28日凌晨,三亚交警支队海棠大队在223国道林场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拦截一辆琼BB0**2号牌小型轿车。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人蒲某财(男,59岁)酒精呼气检测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蒲某财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1条第1款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暂扣驾驶证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